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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