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聘用合同

时间: 09-29 作者:谭萤 栏目:信函

甲方(聘请方):

乙方(应聘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董事会决议及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副总经理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参与公司经营。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聘用期限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副经理职务期间,配合总经理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注入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乙方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3、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用账户,并按照前述约定将启动资金以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公司生产经营专(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该专用账户;

4、乙方有权使用前述启动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公司每年利润的40%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给乙方;乙方可自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月待年终结堵截算绩效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绩效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公司资产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财产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指派一人担任公司监事,直接负责监督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监督乙方对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工作。

2、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3、由乙方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4、公司财务负责人亦由乙方指派: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公司账目。

5、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6、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规定处分甲方财产时,应将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报董事会备案;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应于每月xx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公司的财务报表;

8、乙方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9、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五条协议解除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履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如滥用职权侵吞公司财物、侵占公司资产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承诺向乙方交纳发放工资,逾期2个月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4、甲方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

第六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

1、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而消灭;

2、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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