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签订当日
征婚者(甲方):
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姻介绍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加入会员单次介绍
单次介绍是指(可多选):
(1)给甲方提供令其满意的征婚对象资料
(2)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互换联系方式
(3)安排甲方和征婚对象见面
(4)给甲方提供让甲方见面后感觉满意的征婚对象
以上项目“3”内容可根据双方实际需求约定。
二、合同有效期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本机构会员的个人资料供查阅;
2、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个别约见服务;
3、提供婚恋心理咨询和婚恋法律咨询;
4、提供本机构举办的各项联宜活动(约定可收费或免费)。
以上内容“5”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另行约定服务形式和收费标准约定。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
1、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足额付清服务费。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其他收费约定:。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证明身份和婚姻情况的有效合法证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如实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及要求,如有弄虚作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3、在甲方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交往过程中应遵守社会公德,如有欺骗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如触犯法律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3、甲方在征婚交友过程中发生婚恋矛盾和财务纠纷,应与另一方征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5、甲方如因自身因素要求终止婚姻介绍服务,乙方不予退款。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热情、诚信、规范地为甲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婚姻介绍服务。
2、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隐私权,不得侵犯甲方的个人隐私,并为其保密。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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