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管理的小区保洁服务外包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保洁范围:小区内公共区域及楼道、天台保洁卫生。
二、保洁费用: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包括保洁工具、用品等)将以上小区保洁卫生工作交于乙方
负责,费用为元/月,每月25日结算上个月费用。
三、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保洁工作要求及标准:
1.对垃圾桶实施维护保洁,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每天上、下午清扫、收集楼道内生活垃圾各1次。
3.小区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等每天上下午各清扫1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4.公共楼道内地面、楼梯扶手、栏杆每周湿擦不少于3次;
5.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至少清洁1次;
6.配合工程人员对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灯具每月清洁1次;
7.每周至少1次打涝水景漂浮杂物,配合工程人员更换水池水体,保持水体清洁。
8.每月配合工程人员对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疏通1次,平时经常检查,发现堵塞及时清掏;
9.每日不定时进行巡回保洁,及时清除楼道内小广告,保证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10.配合绿化工清理绿化垃圾。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保洁所需用水、用电;
2)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居住场所;
3)甲方应协助乙方制止人为破坏行为;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5)如遇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保洁工作;
6)经甲方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未达到约定的保洁标准或违反乙方权利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应按规定范围内合理安全使用水、用电;乙方工作时,尽可能不影响业主休息
3)乙方不得在工作期间拾拣废品或将废品存放在影响业主日常生活的地方。
4)乙方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在用水用电管理方面,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以维护甲方权益,日常工作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6)乙方需按照国家和福建省关于灵活从业人员的规定,自行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九、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竞业限制:在未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提下,乙方不得在同行企业或者同一性质岗位工作。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月所领取服务费二倍的违约金。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签保洁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3)乙方因故解除合同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备,期间乙方岗位如有人接替,乙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报备,需向甲方支付每月所领取服务费二倍的违约金。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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