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庆典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创造良好合作环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现由乙方承接甲方xxxx开业庆典执行活动。
二、承接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包括:(见附件表格)
2.1 具体项目见附件表格。
三、乙方义务:
3.1乙方自备合同约定内的相关物料,甲方不负责合同以内所需的道具及设施设备。
3.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在甲方的场所内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定。
3.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或活动中必须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不得损坏甲方单位的形象,不得损坏甲方的财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4乙方必须保证活动涉及的人员和活动所涉及的所需设备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位置按要求安装施工。
3.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活动具体流程和相关工作的安排实施。
四、甲方义务:
4.1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在服务工作的开展,并提供活动所涉及的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工作。
4.2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乙方就将成为甲方当天唯一指定的服务单位。
4.3甲方应该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五、特别约定:
5.1此合同实行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义务。
5.2本合同约定活动中所涉及人员不得从事不健康或违法的活动。活动日期或项目有所变动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3乙方活动现场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道具,必须在xx下午到达位于:xx场地,并搭建和安装调试好。交接整个活动流程,甲乙双方对整个演出方案及流程进行确认。
5.4乙方现场所需的相关工作/演艺人员,必须在xx日点到达位于:xx场地。
5.5甲方负责活动前与各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如城管,消防,治安等),以保障活动当天的顺利进行。
5.6如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因数所造成的损失则有甲乙双放相互协商解决。
5.7本合同的有效服务期为两个月,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整个活动执行,在有效期以外的则视为合同作废。
5.8本合同约定在整个活动圆满结束/完成后,甲方应在活动结束之日起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约定费用的全部,不得以其他不正当理由拖欠或扣款。
5.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合同(或附件)所涉及的项目甲乙双方不得再行拆分项目,不以合同项目折现,不以合同项目费用或总费用抵扣其他款项。
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约定以上所提供服务,甲方共支付给乙方合同款(不含税款,不开发票)为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零伍元整(即¥元),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交纳总费用的50%,为人民币xx整。
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
六违约责任:
a)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在确保活动结束后,以前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付清乙方所剩余款。如若拖欠,则乙方每日0.5‰收取滞纳金。
b)如果甲方因故更改时间,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c)此合同以经过法定律师公证,具备威严的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d)对于恶意拖欠服务款项的甲方将移交司法机构强制裁决执行,并有败诉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
e)如甲乙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协商未果,视为伪约。
七、合同双方的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50%,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合同附则,合同附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由2部分组成:合同条款和项目明细清单,本合同为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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