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思路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突破口,总揽工作全局
今年以来,我们遵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统一部署,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突破口,紧紧围绕“四风”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县民宗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民宗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对照目标找差距,创新思维强措施,每个班子成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四风”以及其他方面突出的问题对照检查,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发展主题;二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创办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四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创新部门形象;五是将群众路线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治工作作风;六是将群众路线与开展三联三送五促活动结合起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发展思路进一步明晰,工作措施进一步扎实,立足本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二、以大兴调研之风为根本,拓展民族宗教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宗委的会议精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进一步摸清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拓展和深化民族宗教工作思路,找准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大局的重点和突破口。3月份对民族乡逢十庆典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在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召开了全市民族乡逢十庆典座谈会。5月份开展了对全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向省政府要求落实我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提供了依据。10月上旬,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围绕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到县佛教协会和寺庙进行了视察调研,为我县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发展献计献策。下旬配合国家民委对我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我县要求落实民族政策的问题,引起国家民委的重视。11月份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湖南省民族工作会议做准备,我们按照省、市民宗委的要求,配合省、市民宗委对全县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为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已任,推动民族工作和台阶
1、狠抓政策争取,突出工作主题。为落实好民族政策,年初来,我局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加大了争取民族政策的工作力度,3月份我们联络会同、江永等6个过半县,多次赴省民委、省教育厅和省人大、省政府汇报工作,全力争取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得到了省政府、省民委、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2位分管副省长在呈报的报告上签字,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请示并报杜家豪省长。在争取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政策上,6个过半县紧密团结,采取多种形式,成立了“湖南省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会”,制定了章程,多次召开碰头会议,制定争取方案,积极争取了邵阳市、常德市、怀化市、永州市人民政府的支持,目前4个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解决6个过半县享受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政策的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及有省有关部门。
2、狠抓民族事务,努力升服务水平。一年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民族事务建设,一是规范了少数民族教育义务助学金和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发放,制定了管理规定;二是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了《绥宁县民宗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一年来我局公务接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0%;三是强化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一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更改少数民族成份198人,办理民族证300多份,为1500余名少数民族考生落实了加分政策,发放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0万元,教育助学金40万元。
3、狠抓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认真搞好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工作,共争取省民宗委下拨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33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省级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4万元,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1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大对上堡特色侗寨申遗建设,完成了需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4、狠抓民族文化,助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一是认真组织了苗族“四八”姑娘节活动。根据组委会的安排,指导、组织了14个民族乡的民俗展演节目。提升了“四八”姑娘姑娘节的品味,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和感情。二是支持、引导黄桑巫傩艺术团。该艺术团是我县唯一的一个传承和挖掘民间民族文化的艺术团。在今年中央电视台我要上春晚节目栏,推选的《苗家美》获湖南赛区海选第一名,在6月份组织的村落文化到中南大学进行了专场演出,得到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一致好评。艺术团的发展对推动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化建设,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积极参加了全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提高了竞技,赛出了水平,取得了一金三银五铜成绩。
5、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今年我们乘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有力时机,大力推进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一是就推进我县武陵山片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了具体规定,以绥政办[20XX]39号下发了文件。文件从不同层次就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创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将民族中学推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并派人到学校进行创建指导。通过广泛宣传学习,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了校园民族团结和谐,9月中旬民族中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顺利通过市民宗委的验收,被确定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三是认真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并根据省、市的要求,推荐了我局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上报,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作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上报。在9月28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局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1、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一是传达落实了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3月6日召开了全局会议,会上局长传达了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我县宗教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了下阶段的工作,同时召开了县佛协和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会议,总结了20XX年的工作,部署了20XX年工作,表彰了16个先进单位和24个先进个人。
二是加强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制定了全年宗教工作思路,继续加大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坚持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保证了爱国爱教人士和各族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提高了我县宗教活动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了宗教人士的教育,强化了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我们建立了每月召开一次宗教人士联系会的制度,每周末去各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宗教人士座谈会、宣传学习党的有关政策。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局有关文件的精神。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同时,加强了宗教领域道风建设,在宗教界实行“5个禁止、20个不准、5个一律”改进教风规定。并于11月4日举办了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共130多人参加。
3、全面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家宗教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换发证,共换发佛教活动场所91处,道教活动场所4处。
四、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中心,夯实民宗工作基础。一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理论业务学习,民宗队伍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推行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目标管理,量化考评,机关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建章立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宗教事业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二是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事业以及群众生活状况等,与全县其它地区的发展差距还存在拉大趋势,加快改变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三是爱国宗教力量依然比较薄弱,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四是民宗系统干部队伍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民宗干部队伍素质的任务还比较艰巨。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五、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县将始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搞好服务、抓好落实。
1、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2、继续加大民族政策争取力度,联合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在享受民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待遇上等政策,取得突破。
3、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开展好“六进”活动,搞好试点。
4、抓实抓好寨市、党坪、麻塘、竹舟江、鹅公、朝仪、东山、乐安8个民族乡30周年庆祝活动。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5、继续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确保上堡、大团二个侗寨申遗成功。
6、抓好民族文化整理抢救工作,认真搞好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选送优秀节目,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7、继续抓好依法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
8、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9、继续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阻止未经备案的宗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10、继续抓好宗教团体班子建设。适时调整充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成员,把爱国爱教的骨干力量充实到各场所。
11、继续巩固“两个”治理成果。治理乱滥建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防止反弹,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
12、继续做好宗教场所换证扫尾工作。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绥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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