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权计划(25)

时间: 05-08 作者:樊海伟 栏目:工作计划

票期权拥有在期权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

条件购买 1 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股份

制企业集团,其前身为成立于 1997 年 6 月的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 6

月 28 日,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长隆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

对原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广汽集团。在中国大型国有控

股汽车集团中,广汽集团首家实现 a+h 股整体上市。

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xxxx 年 12 月 31 日 xxxx 年 12 月 31 日 xxxx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7,789,896,921 49,381,731,699 44,561,089,193

营业收入 18,824,198,521 12,963,860,422 10,984,272,5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668,921,930 1,133,583,786 4,271,618,98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085,971,801 1,130,640,030 3,616,030,921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3,257,808,312 31,089,854,024 29,158,773,263

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0.41 0.18 0.69

每股净资产 5.17 4.83 4.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8% 3.68% 15.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9.58% 3.67% 13.24%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业务、技术、管理

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

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 号文)、中

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本

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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