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计划(2)
(2)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5)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6)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7)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8)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9)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10)其它情况应该给予嘉奖奖励的。
5.1.2.3.记小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小功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法,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4)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5)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6)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7)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8)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9)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10)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11)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2)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小功奖励的。
5.1.2.4.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重大损失者;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5)对公司或国家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6)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7)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8)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9)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10 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11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5.1.2.5.晋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决定调整职等或职级):
(1)一年中累计两次记小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两次记大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3)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4)工作业绩突出,超过岗位所要求的能力;
(5)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5.2.惩罚规则
5.2.1.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2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