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调解协议书

时间: 12-18 作者:周繁 栏目:信函

甲方: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必须为死者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

甲、乙双方就患者(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因诊治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简述治疗经过)。

2、(患者的现状)。

3、(是否需要继续治疗以及如何治疗)。

4.(医疗事故的原因)。

5、级医学会鉴定确认医疗事故等级:。

6、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医疗纠纷经鉴定为医疗事故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争议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争议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7、赔偿数额和给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医疗事故向乙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元。

8、乙方自甲方给付赔偿款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9、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0、本协议以下列文件作为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乙方与患者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或授权文件;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1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患者本人)

(患者父母)

(患者配偶)

(患者所有子女)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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