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协议书

时间: 12-12 作者:林宇璐 栏目:信函

(草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法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杜陵的文物保护和管理,现西汉帝陵保护管理中心(甲方: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XXX内各单位(乙方)签订如下保护管理使用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

1.对该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2.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文化文物部门对文物保护的信息。

3.提供文物保护法规、文保政策的咨询工作。

4.乙方在保护管理文物保护单位时如有问题或困难,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给予协助。

二、乙方职责:

1、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危害文物保护安全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设施。

3、配合甲方依法开展的各类文物保护检查工作;

4、如发现盗墓、盗挖瓦当等现象,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如有意外发生,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甲方;

5.落实防火、防盗、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管理、保护好文保单位的标志说明,保持干净、整齐。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代表签名:

(公章)

乙方签名:

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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