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时间: 09-04 作者:廖娟 栏目:方案

(三)争取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尤其是外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悬挂外籍号牌的本地拖拉机,进一步将其管理规范化。农机站要与转籍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做好驾驶人的动员教育工作,在本辖区内杜绝挂外牌现象。整治重点为: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员无牌证行驶;非法拼(组)装或超技术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进行年度检审的拖拉机及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坚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2012年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违章一个纠正一个,决不手软,在社会上营造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让违章者寸步难行。同时要严格把好入户、检审和考核发证关,对无产品《目录》、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初检不合格的拖拉机及驾驶员坚决不允许继续行驶和驾驶;对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发给驾驶证,真正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九、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机市场整顿

(一)做好农机配件、维修网点的检查、登记、发证工作。

(二)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清理、整顿农机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局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07]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07]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时刻强化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上路拖拉机死亡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采矿山附近村道路等重要线路。

2、重点车辆:上路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拖挂搅拌机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拖拉机。

3、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日镇农机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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