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2)
时间: 09-27
作者:李佳欣
栏目:职责
2.法工委。法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法律、法制方面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法制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 ,承办具体事务。
3.财经工委。财经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财政、经济方面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财经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4.教科文卫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5.农工委。农工委是县人大常委会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专门办事机构。职责是按照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6.人事代表工委。人事代表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代表和人事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7.城建环保工委。城建环保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城建、环保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8.代表联络中心。代表联络中心是人大常委会涉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联络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联络沟通,承办具体事务。
9.信访室。信访室是人大常委会涉及信访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法制涉法信访方面的工作任务,负责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转交和重点信访件的督促办理工作,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职责三: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各项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人大理论、政策,提出人大履行职权的工作建议;起草县人大的文稿;协调和组织人大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负责在东源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六)参与县人大代表的协调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七)负责与“一府两院”和省、市人大办公厅(室)的工作联系。
(八)负责县人大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九)承办省、市人大办公厅(室)和县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四: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1、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能: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党组会等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常委会文、电、会 议纪要的起草、审核把关,人大机关文书收发处理、档案机要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 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负责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综合性文字材料及领导交办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拟稿任务;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编办人大信息和机关刊 物;负责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对外公务接洽;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同上级人大、外地人大的联系事宜;负 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和岗制运行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