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群众路线实施方案(14)

时间: 09-25 作者:张泰恒 栏目:方案

3、推进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干部多占住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四项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涉企、涉教、涉农、涉医、驾培驾考、银行业、电信业等七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财政供养人数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推进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常态化,定期开展电视问政、治庸问责、百姓问政、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活动,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完善制度机制。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评估,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还没有制度规定的,抓紧研究制定。一是建立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开通岗位电话、热线咨询电话,方便群众有事能够及时反映,快捷办理。印制为民手册,把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责任人的移动电话号码等内容向广大群众公布,做到全镇群众每家一本,成为群众的办事指南。设立民情日记,督促各村(社区)、各部门干部深入基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完善诉求办理机制。加强乡镇、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小组为民服务点建设,采取“窗口式、流动式、代办式”等方式,提升农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开展便民为民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民情分析联席会议,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归口落实的方式,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三是完善各项公务制度。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超标准接待;完善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禁超标准配车以及公车私用、乱用;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避免铺张浪费;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等。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公务制度,彻底铲除消极腐败滋生的土壤,防止公权特权化、私利化倾向,进而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

6、公布整改情况。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采取适当方式将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教育实践活动后期,利用一段时间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对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已经解决的问题,抓好巩固和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纳入到目标考核中,认真分析原因,努力找出症结所在,防止久拖不决;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倒排整改期限,明确整改时间,加大力度尽快解决,努力兑现整改承诺。督导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与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沟通,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对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督导组对派驻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总结大会结束后,要组织干部职工、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评议情况由督导组负责汇总,及时向党组织进行反馈,并报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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