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时间: 09-25 作者:杨晓迪 栏目:方案
方案一: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xx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xx号),现就全市交通系统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安排在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后集中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要坚持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范围及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预备党员只参加教育和评议活动,不予“定格”,非党群众只参加学习和民主测评。

四、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时代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6.是否积极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方法步骤

1.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情况要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党支部审核。

2.党内外评议。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党员要报告自评情况。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3.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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