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4)
时间: 09-24
作者:柴恒
栏目:方案
(三)治“蛮横硬”,查办事态度和不和蔼,推动服务提效。
以“向人民报告、请人民监督”公开述职活动为契机,重点整治干部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高高在上,对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故意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之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整改、带头自律、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逐级建立和落实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责任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查改并举,专项举报。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具体有效的形式,从每个工作人员做起,从身边的具体工作抓起,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社会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党政机关、执法执纪部门、服务性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坚持有诉必查,查处必实,绝不姑息,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具有普遍性的投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处理。举报电话:3439518;电子邮箱:xxx。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在正肃会战月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防止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凡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以致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典型问题的单位、部门,一律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在治理期间,纪律观念淡薄,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凡敷衍塞责,对违纪人员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区委将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把对各单位、部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情况纳入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区委成立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xxx区委副书记、区(局)长
副组长:xxx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员:各分管战线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三个专项推进组,日常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工作指导、情况综合、对上沟通、线索督查、材料保管以及临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行动等工作。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
2、第一推进组:负责区机关各科室部门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推进工作。
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
3、第二推进组:负责各基层单位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的推进工作。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xxx
成员: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