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工作职责

时间: 09-23 作者:李练 栏目:职责
职责一:县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五) 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 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正当的合法 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若羌县执行党纪条规的有关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若羌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负责若羌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县直单位纪检书记人选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 承办若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建设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纪委、监察局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县纪委工作职责

1.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当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 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 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配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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