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职责(2)
时间: 09-22
作者:李涵
栏目:职责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6、负责组织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8、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四:纪委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二级纪委)工作职责。
一、二级纪委是学校纪委下属的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受校纪委和所在医院党委双重领导,是党内的执纪监督机构,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利,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
二、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医院的贯彻执行,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党员、干部贯彻学校、医院决议,执行学校、医院规章制度情况。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教育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协助医院党委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政教育。
四、协助医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本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和制定整改措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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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协助医院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协助学校对医院党委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六、对医院党委和科以下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初查,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指导党支部提出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的建议。配合行政初查涉及政纪的案件。对医院党政领导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处报告。
七、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医院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八、组织汇报、传达上级纪检部门、校党委和医院党委的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
九、完成校纪委、监察处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
职责五:纪委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我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党委搞好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3、经常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学校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