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6)

时间: 09-22 作者:朱祯贵 栏目:方案

四、评议的原则及要求

(一) 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广开言路。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各单位和部门、服务对象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社情民意。

2.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地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作出评价,成绩不浮夸,问题不回避,敢于提批评,对事不对人,帮助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评议内容,深入调查了解,对被评议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评深评透,切中要害,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 评议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对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端正评议态度。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评议工作,虚心听取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整改,发扬成绩,#p#副标题#e#克服不足,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3.严肃评议纪律。评议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属于保密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要和接受被评议单位的馈赠、礼品、财物;不得以虚假事例作为评议依据;不得借评议工作谋取私利。

4.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评议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民主评议小组要及时报告市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由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市委汇报,被评议单位是上管单位的, 还要将有关情况向其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中涉及到的有关违法违纪人员事宜,由市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5.评议回避制度。被评议单位的政协常委、委员不得担任评议领导小组成员。

五、评议方法及步骤

这次评议活动自2010年5月上旬开始,到10月末结束。评议工作坚持听、看、访、察、问、测相结合。整个评议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调研、整改落实、民主测评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动员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研究制定市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有关单位。

2.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电子信箱和征求意见箱(市政协办公楼一楼),发动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或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3.召开全市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参会人员:全体政协常委、联系政协工作的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分管被评议单位工作的政府领导,评议工作小组成员,被评议单位的主要领导。

4.被评议单位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班子,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5.被评议单位召开动员会。参会人员:评议小组成员,被评议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市政协民主评议小组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二) 自查调研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下旬)。

1.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报送市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市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被评议单位派出调研小组进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受理群众举报、现场暗访等形式, 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被评议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小组写出调研报告(8月末完成)。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下旬至10月上旬)。

评议小组在被评议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意见反馈会,反馈调研掌握的情况,对被评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被评议单位于9月末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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