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5)

时间: 09-22 作者:朱祯贵 栏目:方案

3、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提交评议调查组,并抓好自查问题的整改。

4、走访视察座谈。各评议调查组分别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现场查看机关有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走访视察座谈活动结束后,各评议调查组及时对调查了解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建议的调查报告。

5、召开主席会议。各评议调查组汇报情况,经主席会议讨论研究后,分别对每个被评议单位形成初步评议意见并反馈。

(三)评议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县政协召开常委会议进行集中评议,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部门履行工作职能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作述职报告,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并对被评议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测评。

(四)反馈整改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1、召开评议意见反馈座谈会。各评议调查组负责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共同商讨整改办法。

2、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被评议单位根据在评议过程中自查或反映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协办公室。同时,认真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基层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搞好整改。

3、搞好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县政协对这次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就民主评议的基本情况、被评议单位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评议的结果等,写出评议专题报告,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县委作出汇报,向县政府通报。根据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优秀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列为先进档次;对测评结果较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取消该部门评先树优资格,并继续作为下年度政协民主评议单位。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组织领导

这次民主评议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实施,为使评议工作切实收到成效,县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协调、指导和调度,及时解决评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前期准备、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各被评议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以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方案四: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常委会20xx年工作方案,按照《政协虎林市委员会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协常委会决定开展民主评议部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市直单位在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环境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民主评 议,达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帮助整改、促进工作”的目的,为做强绿色产业,构建开放虎林,建设生态经济强市做出新贡献。

二、评议对象产生办法

由市政协各专委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推荐被评议单位,提交主席会议商定预选被评议单位后,经全体政协常委无记名投票排出被评议单位名次,并报市委同意后确定3-5个被评议单位。

三、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被评议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一是被评议单位按照职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二是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三是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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