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2)
时间: 09-20
作者:吴志坤
栏目:职责
(四)负责对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
(五)负责协调处理重要#p#副标题#e#信访问题。
(六)负责指导督查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审结信访交办件。
(七)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做法,撰写调研文章、信访信息、分析材料、领导讲话稿、总结材料等。
(八)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
(九)负责受理县纪委监察局职权范围内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承办申诉复查工作,承办申诉复查案件。
(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十一)负责信访信息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重庆市干部下访群众管理系统”的数据工作。
(十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试办法”所列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五: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向本级机关和领导反映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其它事项。
4、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的信访问题。
5、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拟定受理控告、申诉工作规章制度,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程序和社会秩序。
7、为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向区纪委、监察局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