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群众路线实施方案(3)
时间: 09-18
作者:刘芸
栏目:方案
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形式主义方面重点解决不学政策、不懂政策,乱说话、乱表态,不说实情、不讲真话,忽悠上级、哄骗群众,把口号当成绩、把布置当落实,漠视惠民政策,机械执行、死板操作等问题;在官僚主义方面重点解决组织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软弱涣散能力低,颐指气使,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胡乱代替群众做主,搞专制、不民主,政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在享乐主义方面重点解决纪律松弛作风散,整天“铁将军”把门,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上班昏沉沉、轻飘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不思进取,与民争利等问题;在奢靡之风方面重点解决私占国家财产资源、能捞则捞,红白喜事相互攀比,讲排场等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将实施美丽家园行动计划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美丽家园行动中履行职责、转变作风、令行禁止和任务落实等情况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执行模范先锋行动,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特别是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村(社区)建设规划、征地拆迁改造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带头讲大局讲奉献,带头做思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决策程序办事,做美丽家园行动的坚定执行者。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和谐建设先锋行动,推动党建网格化与美丽家园行动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共驻共建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美丽家园先锋行动,按照美丽家园行动要求,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培养“明白人、带头人”,增强帮富带富能力,加快美化城乡面貌,提升文明水平。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争当推动发展先锋行动,引领群众共同致富,为美丽家园行动提供有力支持。通过实施一系列先锋行动,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快实施“明白人、带头人”工程,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重视发挥好常务书记、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三支队伍的作用,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全面推行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制度,促进党员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村组活动场所功能作用,使其成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加强和改进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制度。深化“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坚持“三深入、四联户”和民情责任区、民情恳谈会等做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支持城乡联合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五、掌握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县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先行一步,乡镇、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县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求在2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全面动员;乡镇、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要在3月15日(星期六)前完成全面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着重抓好以下3个环节的规定动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环环紧扣、步步为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