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方案(4)
时间: 09-13
作者:杨海超
栏目:方案
2、矿井管理瓦斯必须作好准备工作,检查好光学瓦检器,管理人员、特作人员、班组长随身携带好便携式瓦斯报警器和自救器下井。
3、保持地面主扇正常运转,不允许停电停风;一旦地面停电后必须立即发动备用发电机组,确保10分钟内发电并开动地面主扇。
4、检修机电硐室设备和开关设备处对瓦斯的检测:整改期间必须加强检测其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在其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人工开启检修,若瓦斯超限时停止检修,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二):巷道修理安全措施:
1、各主要巷道都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安全措施。
2、维修作业前认真准备好维修工程所需使用的材料。
3、入井前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允许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入井。通风安全措施:
⑴、根据维修地点通风情况和作业人员情况,搞好风量计算,并要求对供风设备选好型。
⑵、局扇必须有专人专管,不得随意开停,并实行“三专两闭锁”装置。
4、瓦斯等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⑴、修理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测作业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⑵、当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则必须制订专门排放措施,进行有害气体的排放,经过认真检测确认不超限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维修。
5、维修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跟班进行。
6、维修巷道时要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做好临时支护工作,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
7、需连续撤换支架必须先打上临时支护,且必须有在发生冒顶堵塞时有人员能安全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不允许连续撤换支架。
8、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内地方。
9、撤掉支架前,应先打上中顶加固支护,架设和撤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换支架应连续作业,不连续作业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好顶和背好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10、维修倾斜向道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进行维修作业,作业时必须有防坠防滑和防止矸石滚下伤人安全设施。
11、巷修作业在撤换完支架后,必须及时背好帮、接好顶,严禁不背帮、不接顶继续向前作业,维修作业必须打好超前支护,严禁空顶和敞棚作业。
12、在巷修时,如经过十字口、过垮落地点,必须进行抬棚、榴木或打上木垛等特殊支护。
13、巷修作业时必须先制订好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灾变时迅速沿撤退路线撤退。
(三)、预防机电、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上下机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消灭失爆。完好全符合要求。供电线路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井下电缆县挂在巷道一侧,每隔3米安装电缆钩或线卡,吊挂应整齐。小型机电设备。开关必须上架。并挂牌管理。
2、机电设备入井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否则不准入井。
3、机电设备必须装有接地保护,过流和漏电保护。
4、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严禁使用干式变压器。
5、严禁带电移动机电设备,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钳工负责。严禁其它人员检修机电设备。检修机电设备严禁带电业。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