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4)
时间: 09-01
作者:邱香杰
栏目:方案
10、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时认真记录施工日志,并将每天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工程量、材料进场及使用情况)上报业主方。
12、 资料的编制必须准确、真实,做到格式和纸张统一、规范。竣工后向业主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含单线图)。
施工质量管理
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要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
2、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配件等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牌、生产厂家、材质合格证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抽查。一旦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退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建设项目;
3、施工质量实施“三检制”,施工工序未经业主验收合格签字确 认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必须办理验收,未经业主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施工,后果施工方自负。
4、严格各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当产生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6、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设计规定的材料、设备和配件,建立和健全质量检验体系,对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业主检查签字认可。
7、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互检、专检。
8、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业主方检查认可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9、要明确质量控制点,对于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检查到位。
10、对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业主方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11、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签认。
12、发生质量事故和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业主方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13、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及工程的中间检查验收工作。
14、质量验收与评定
(1)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级进行。
(2)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业主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认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15、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处理
(1) 若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及时向业主方报告,业主方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2)当出现质量事故后,现场暂时停工。施工单位立即向业主方报告,采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临时措施,保护现场,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3)每起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质量事故档案永久保存。
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要按照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如期完工。
2、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根据施工现场环境、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图等实际情况,详细编写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进度计划,经业主方审批后实施。
3、业主方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并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报表和分析数据,同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判定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偏差,应分析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对策并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