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风肃纪实施方案(5)
时间: 08-29
作者:唐博珍
栏目:方案
4、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的标准,畅通监督渠道,将“从严治警”的各项措施置于阳光下运行,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院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查实、处理、回复。
5、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开庭办案、日常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及“弘扬周口政法精神、践行四个服务、提升五种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活动的成果。
6、要以此次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工作创新。一是大力开展审判工作大回访,改变以往“坐庭办案”的办案方式,提倡法官深入基层,尽量与当事人见面,尽早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找到以和谐方式结案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工作。二是进行执行工作大攻坚;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争取年底全部执结积压的“骨头案”。三是促进社会矛盾大化解。努力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强化群众观念,切实解决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等问题。
方案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结合市中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与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与省委第四轮“三万”活动相结合,坚持与市中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创新活动形式与丰富活动载体相结合,全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黄石“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活动目标
以坚定信念、勤政务实、公正司法、转变作风为活动的主要目标,通过强化政治学习、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等途径,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纪律过硬的法院队伍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时间
市中院机关开展的“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时间贯穿于法院全年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以强化法院干警政治意识为重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提高群众意识为重点,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的学习,特别是“四风”整治的有关要求;以提高纪律意识为重点,着力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领会贯彻李鸿忠、张昌尔、候长安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提高责任意识为重点,全面学习领会《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以明确工作为重点,系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