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时间: 08-23
作者:刘为宁
栏目:申请书
篇一: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5x年6月17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196x年4月8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2000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01年5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申请人:xxx,女,xx岁,汉族,个体业主,住xxx县xxx小区7号楼5单元502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xxx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xx、县人民法院审理,于xxx年x月xx日作出(xx)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xxx年申请xx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三: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71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四川省苍溪县白合乡白荫村村民。暂住西宁市。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青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宁市建设巷4号。(现住址不详)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恢复(2006)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00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从2006年9月21日开始计算)。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06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06年9月21日作出(2006)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 。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附:1:网上查询业绩单两份
2: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xxx,男,195x年6月17日生,住xxx区xxx路87号,电话:xxxx。
被执行人:xxx,男,196x年4月8日生,住xxx区xxx路xxx小区xx号楼xx楼x户。
请求事项:
依法恢复强制执行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xx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贷纠纷一案,经xxx区人民法院作出(1999)xx民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书。2000年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但因被执行人当时无力还款,贵院于2001年5月中止执行。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较好,有房、有车,已具备偿还能力。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恳请批准。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二: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申请人:xxx,女,xx岁,汉族,个体业主,住xxx县xxx小区7号楼5单元502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xxx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xx、县人民法院审理,于xxx年x月xx日作出(xx)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xxx年申请xx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篇三: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71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四川省苍溪县白合乡白荫村村民。暂住西宁市。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青海xxxx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宁市建设巷4号。(现住址不详)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恢复(2006)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00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从2006年9月21日开始计算)。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06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06年9月21日作出(2006)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 。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附:1:网上查询业绩单两份
2: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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