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工作计划(8)
时间: 07-29
作者:冒旭
栏目:工作计划
3、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和参与送温暖、献爱心、学雷锋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农民工等的救济力度,积极营造互帮互爱、团结和谐的风尚。加强《市民文明守则》、《市民文明公约》和《公民二十条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执行,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杜绝封建迷信和“黄、赌、毒”。
(四)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打造和谐文明队伍
1、有计划地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注重科普教育,通过有组织的培训,鼓励自学,要优化人员年龄、知识、文化结构,使队伍在年龄、文化、专业构成方面更加合理,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2、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重视和关心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的提高,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发改文化”建设。
(五)加大基础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和实施普法规划,有计划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坚持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区政府维护社会稳定。
2、严格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计生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检查达标。关心女职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文明办公,实现绿化和环境美化。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结合实际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营造健康文明的环境,加快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联网,推进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审批进程。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全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
(三)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形式。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报纸、宣传栏等媒体的特点和优势进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