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时间: 01-07 作者:曹梦莎 栏目:工作计划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计划

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抓好发改委2012年度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委2012年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目标,以“建设平安石台”活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努力,使全委工作环境更加稳定,治安环境更加加良好、投资环境更加优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争先进位、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全面构建发展改革部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实现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无群死群伤治安事故;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事故的目标。

1、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列入党政机关综合考核;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市以上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无黄、赌、毒现象。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的目标。全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得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满意率达95%以上;

3、加大对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确保无投诉事情的发生;

4、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去省进市滋事案件发生;

5、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6、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公共安全监管,严格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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