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汇报材料(2)

时间: 05-09 作者:张晓慧 栏目:事迹材料

(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7月7日省政府在威海召开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以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威海会议精神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门研究。8月1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了“五年任务三年完成”即三年完成5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并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集作了规定:除国家、省奖励资金外,市里按中央奖励资金45元/平方米进行1:1配套;热力公司每平方米承担10元;受益居民每平方米承担20元;缺口资金约25元/﹐由原产权单位承担。除此之外,与各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具体工作中,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建设、物价、节能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取项目,加强对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国家奖励资金及市、区配套资金的监管,确保各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安全使用;市发改、物价部门负责测定现行热价的成本并研究制订供热计量收费方法标准,确保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市直部门及各区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工作班子,实施分片包干,对全市集中供热小区的既有建筑进行了再调查、再落实,明确了“十二五”节能改造工作规划,提出了“全面摸排、精心选取、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特别是要抓重点、抓大项目,要求市直抓好几个机关生活区,钢城区要突破莱钢金鼎等重点项目,为提前完成既改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实施公开招标。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认真选取项目,在方案制定、图纸设计、招标造价过程中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全部实行公开招标,选取有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四是加强调度督查。制定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督查督办责任分工》,成立了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业内专家组成的既改工作督导组和专家组,对全市及各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和指导,及时掌握既改进展情况,准确把握项目改造方法,对改造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改造符合技术导则和改造方案要求。对改造工程的进度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对两次上报中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督导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督促落实,对一月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追究督导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试点先行,全力抓好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一是深入开展了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市建设、经信、机关事务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莱芜市关于组织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的通知》文件,明确了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及有关要求,细化了各部门的职责。并于2011年5月10日完成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系统数据的采集、录入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7月底,完成了20多万平方米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工作,为确定我市公共建筑能耗路线,识别高耗能建筑,制定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节能改造方案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市以建设大厦作为节能监测试点示范工程,制定了《建设大厦动态监测系统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了省厅的审核,近期将组织实施。编制完成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待省厅批准后,即可开展市级数据中心和监测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和能源审计机构建设。组织我市能源审计人员参加了省厅的能源审计培训,认真学习了公共建筑监测方面的技术、规范,并形成了我市能源审计操作体系。同时,山东力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市第一家能源审计机构,已通过省厅认定,为下一步我市能源审计及公建节能改造提供了技术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根据我市公共建筑能耗审计情况,我们编制了《十二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及《莱芜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对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方法、步骤、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全面完成5万平方米公建节能改造任务开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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