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汇报材料(6)
时间: 05-19
作者:陈雅娜
栏目:事迹材料
1、立项阶段管理
(1)项目申报
由本校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校级教育科研项目,对口学校教师参研或主研。申报项目应遵循的原则:科学性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创新性原则。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实用性原则。必须联系对口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联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可行性原则。研究的目标明确具体,工作步骤可靠,具备必须的物质条件、组织条件和人员素质条件,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同一时期,一位教师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报多项课题,论证时择优确定一项),但可以参加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研究。
每年6月份,课程中心在校园网上发布申报通知、申报表和课题指南等内容;9月初项目负责人向课程中心提出申请,并正确如实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两份交课程中心)。
为集中力量,解决联动学校教育改革与教育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的校级课题,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可以采用课题招标的形式,确定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2)立项论证
9月中旬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签署意见。9月底公布经过论证确认的教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正式填写《教育科研项目规划书》。校级教科研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是指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等重要的实践问题,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应用价值的科研项目。
对正式立项的校级课题,课程中心负责择优向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推荐。
2、实施阶段管理
(1)项目一经确定,项目负责人就应着手开展研究工作,并每月填写实施情况汇报表交至课程中心,内容包括研究进度情况、项目内容的变化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课程中心汇报。
(2)科研项目原则上应按计划实施,课程中心可以依照项目计划进行不定期检查。项目研究的中期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要组织进行检查。同时,对课题研究中的学术问题进行指导,对课题中价值较高,预计研究成果较大的课题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中期论证,进一步完善课题设计,保证课题研究的发展。
(3)项目研究要延长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方可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由于特殊原因确有必要更换的,必须由原项目负责人向课程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移交给新任项目负责人。
3、结题阶段管理
(1)项目研究达到预期效果,各种资料齐全可靠,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课程中心书面提出结题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对科研成果的全真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根据相关评价指标进行评审,并写出鉴定意见。
(2)项目结题时必须具备材料有:项目规划书、课题立项时专家的评价意见、重要活动记录或阶段成果记录(研讨、交流、展示发表等内容)、中期总结报告或检查材料(对研究过程进行阶段回顾和总结的各种情况记录)、结题报告、论文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研究终结时的各种情况反映,可以是经验总结材料,也可以是成果现状的反映,如教案、课件、录像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