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火灾防控方案(3)

时间: 04-04 作者:梁琪 栏目:方案
    
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消防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做到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篇三:司法局火灾防控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陇政办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印发陇县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县局决定,从6月19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指导思想,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司法行政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陇司发【20xx】11号),负责全系统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察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7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本单位消防安全保卫战活动方案,并向主管领导专题报告。同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所有工作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严格排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7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检查办公楼、会议室、锅炉房等重要场所。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应急疏散标识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定期组织检验、更换、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疏散指示标识是否明显。

3.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是否拆除。

4.电器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单位车辆使用是否遵守《陕西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警用车辆管理规定》。

四、实施步骤

局系统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7月12日至7月10日)。局属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动员安排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局属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十八大开幕前,局属各单位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2日内)。局属各单位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战役成果,研究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和家属院防火安全责任人为马红霞副局长,局属各单位防火安全责任由纪检组长张玉波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和责任股室每月要对分管单位落实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指出和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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