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用警心得体会(3)

时间: 04-23 作者:钟新旺 栏目:心得体会
  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民警办理,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有的民警,服务周到,办事热情,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办的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就是办不成,群众也会毫无怨言,甚至会感激他。相反,有的民警,对待群众语言粗暴,动辄训人,恶语伤人,即使为群众办了事,群众并不领情,甚至意见很大。究其原因,就是一个态度问题,前者本着“我为你办”的态度,处处积极主动,而后者却俨然摆出一种“你求我办”的态度,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当然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
  当前,民警中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冷”是指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硬”是接待群众态度生硬;“横”是指态度蛮横;“推”是指办事拖拉推诿。要根除这个久治不愈的顽症,就必须要抓住当前开展的“大讨论”等有利时机,通过全警动员,深入查摆,集中整顿等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办案、管理、服务行为。对因态度不好,严重影响警民关系,造成一定后果的民警,要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极个别思想品质不好,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予以辞退或调离公安机关。同时,对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有一定工作实绩的民警特别是窗口岗位上的民警,要给予奖励,甚至提拔重用。总之,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服务态度从消极(你求我办)到积极(我为你办)的转变。
  (三)工作要求上从完成任务向优质服务的转变
  笔者认为服务可分为优质服务、一般服务和劣质服务三大类。高质量的服务应具备主动、及时、周到等几个标准。对毗邻港澳、处在经济改革前沿的深圳特区公安机关来讲,要达到以上标准,就必须倡导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改变过去以单纯的完成任务为工作目标的传统做法。要实现这个转变,首先必须时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以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拥护不拥护为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是处处换位思考,将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违民意,不伤民情,抛弃私欲,秉公办事,能办的事情马上办,能帮的事情尽快帮。再次是注意工作方法,经常与老百姓沟通,互相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同时要把人民群众与极个别刁民区分开来,正确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总之,只有对群众倾注深厚的感情,彼此之间才能达到心灵的沟通,才能产生强烈的共鸣,才能完成高质量的服务,才能有群众满意的评价。
  思考之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必须做到“三个提高”
  (一)注重政治素质的提高。提高服务质量,必须把民警政治素质建设摆在首位。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是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一个人政治不合格,缺少政治敏锐性,缺少大局观念,缺少宗旨意识,就不可能自觉地为民服务,所以方向决定志向,觉悟代表服务,政治上的素质影响着服务上的优质。如何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政治取向是队伍建设的长远问题,特别是在深圳经济特区这个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公安民警面临着市场经济、外来文化、西方思潮等方方面面的冲击,时时刻刻都在承受着各种消极因素的考验,思想意识形态极易变化波动,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就极易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迷失自我,助长各种不正当欲望的滋生和膨胀。
  (二)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意见大多集中在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作风粗暴和执法不严不公等方面,究其原因,除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这个根本问题外,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业务能力不高。不会说话,不会办事,不懂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态度当然不会好;不懂业务,不具备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水平能力,效率当然不会高;不懂法,甚至连法律文书和笔录都不会做,执法当然不会严格公正。因此提高业务能力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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