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11)

时间: 04-11 作者:张玉琢 栏目:方案

八、执业注册和职称晋升

根据《执业医师法》,试用期(培训)一年后,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通过执业医师考试的按期转正,执业注册地点为所在单位。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在省级医院和其他市级医院轮转期间,按医师进修相关规定办理,以合理解决执业许可问题。

从20xx年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须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中级职称资格考试。

临床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允许按规定参加职称晋升考试和职称聘任;但仍需完成规定的学科轮转,并作为聘任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篇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7号),根据《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皖卫人〔20xx〕37号)、《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xx〕413号)、《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科秘〔20xx〕23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按照专科和全科方向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及我市各医疗机构需求,全市计划组织对53名专科方向住院医师和21名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其中省级全科方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数15名,省级专科方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数25名(其中1名送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进行培训),其余为计划外培训数。省计划内培训人数由省财政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培训基地医院予以补助。具体安排见附件1。

通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使住院医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达到从事某一专业学科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等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医师。

二、培训对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各级医疗机构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者是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省级培训计划中,专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侧重于从县(区)级医疗机构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中选派;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侧重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选派;其中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条件可放宽为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在省级培训计划外试行开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时间为3年。申请参加培训的已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要根据培训医院对其临床能力测试结果确定,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低于2年;博士生培训时间不低于1年(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培训的临床专科基本一致)。

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侧重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一线的二级学科开展,依据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在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以满足临床实践工作需要为核心的临床实践能力、临床医生基本素养及专业理论知识方面的培养。

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据卫生部《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前2年在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进行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为主的通科系统培训,第3年在基层实践基地进行服务锻炼。乡镇卫生院选派的专科毕业生(无执业资格或仅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培训时间为2年,培训主要内容为临床技能和公共卫生服务实践。

四、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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