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12)

时间: 04-11 作者:张玉琢 栏目: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和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过程考核主要由培训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

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和参加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并妥善保存,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培训结业考核包括结业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理论、公共科目理论、临床思维能力和相关人文知识。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重点评价住院医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治能力。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规范化培训期间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作为培训合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政策待遇

1.为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自2015年起,20xx年以后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临床岗位聘用及晋升、聘任主治医师的重要条件。

2.用人单位应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协商约定服务期限,并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等。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培训基地住院医师待遇;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年限计为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3.培训基地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培训对象统一入住培训医院的住院医师公寓,按医院标准自行缴纳房租、水电气等费用,所需费用由原单位或培训对象个人承担,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培训人员所需上述费用由基地承担;省财政按照计划培训人数1万元/人的标准对培训基地予以补助。专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补助基地医院,全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补助临床培训基地(其中3000元/人用于基层实践基地培训补助)。

4.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申请执业注册;规范化培训前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医师完成规范化培训后进行执业的,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xx〕413号)执行。

六、培训进度

本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自20xx年5月~2015年7月,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为培训准备阶段。5月底前,各县区卫生局、完成培训人员选派、报名组织工作;6月上旬,完成学员报到等工作,并将参加培训学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1、附件2-2)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市卫生局医教科,邮箱xxx。

第二阶段:20xx年7月~2015 年6月,为全面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2015 年7月,为总结完善阶段。

七、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估

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各县区卫生局、各培训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定期向市卫生局报送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并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