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7)
时间: 04-11
作者:陈田
栏目: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点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计划,统筹安排,一并进行。在镇政府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坚持原则,加强协作。既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镇综治工作中心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要体现绝大多人的意愿,又要重视反对意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评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镇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制定预案后仍擅自作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试行)》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全面实施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风险,紧紧围绕“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按照“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工作思路,把握主题主线,践行三个提高,建设四大工程,提高六个能力,努力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社会风险评估化解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确定。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队各处室、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统计管理工作中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统计调查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1、涉及“三农”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农民工返乡等;
2、涉及企业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工业企业停产和长期亏损等;
3、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房屋拆迁安置、服务价格调整等;
4、涉及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职工失就业的变化、市场物价的变化、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变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