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研修方案(6)

时间: 04-01 作者:孙程 栏目:方案
  
培训导师的职责、待遇由承担校长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与导师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
  
五、组织管理
  
“高级研修工程”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开展。中学校长培训工作由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陕西教育学院)承担,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由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西安美术学院)承担。两个培训机构应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高级研修工程”实施细则,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六、培训经费
  
“高级研修工程”经费实行分担机制,培训费、学员住宿费等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按年度支付,参训校长的交通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篇四:培训研修方案

为了提高南宁市乡镇中心校骨干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探索新形势下乡村教师培训的新模式,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均衡发展,南宁市教育局委托我院实施“南宁市乡镇中心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培训。为使培训有效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定位
    
本培训班的定位是基于相互照应、相互链结的三个方面:一是目前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的现状、受训学员的现状及培训需求;二是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素养要求;三是教师专业化发展所决定的教师未来发展所必备的基础需要。
    
二、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要遵循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规律,做到按需施培。通过新师德、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的集中培训研讨、小组基地实践、学员在岗研修、成果总结展示、答辩考核评优等活动,夯实学员理论知识基础,聚焦学科课堂教学实践与研究,注重实践研修与反思,促进学员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拓宽学科教学知识结构,把握学科新课程实施的最新动态,掌握学科有效课堂教学以及评价的策略与方法,提高学科课堂教学实践与研究的能力,促进学员专业化水平的有效提高,在教学实践中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成为本乡镇乃至全县(区)得到普遍认可、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学科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三、培训对象
    
在全市乡镇中心校选拔确定204名(原则上每个乡镇各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在职骨干教师为培训对象。培训对象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岁),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在职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参加。
   
四、培训内容
   
(一)通过新师德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学员的师德水平,增强学员的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的意识;
   
(二)指导学员对本校在语文、数学课堂教学的现状进行调研,找出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形成本次培训与研修的主题,以主题研究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并依此来设计和优化培训的课程内容,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学员既听得懂、又学得会、更要用得上;
   
(三)通过学科课程标准的研读、新教材的研究、新课堂的实践、新教法的探索、新技术的学习、新教学技能的训练,掌握学科教学实践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能科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进行课堂教学,能独立进行说课、评课和反思,增强学员学科教学实践及其研究的新技能;
   
(四)在校本研修过程学员结合自己研究的主题,在专家指导下引领本校学科教师围绕研究主题开展校本研修,能用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能进行课例研究,解决学科教学实践的主要问题,形成学校课堂教学主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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