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研修方案(5)
时间: 04-01
作者:孙程
栏目:方案
2.确定推荐对象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6月15日,由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校长个人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推荐,各市教育局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表见附件2)确定上报省上的推荐对象,6月15日前把推荐对象的名单及全部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市教育局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慎重地确定上报省教育厅的推荐对象。各市教育局确定的推荐对象统一于6月1日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市教育局机关、辖区内各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县教育局机关、推荐对象任职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确定正式培训对象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7月30日,专家委员会对各市教育局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初选培训对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厅务会议批准。
省教育厅确定正式培训对象的程序:
(1)专家委员会委员查阅材料,按照遴选条件打分;
(2)推荐对象进行答辩。答辩包括:推荐对象进行10分钟演讲,回答专家委员会委员提问,专家委员会委员打分;
(3)专家委员会统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提出初选培训对象名单(中学校长15名,小学校长15名)。提出名单时,不搞特殊照顾,不搞地区平衡;
(4)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决定正式培训对象名单,并按姓氏笔画进行排序;
(5)在《陕西教育》、《教师报》等媒体公布正式培训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培训实施
(一)培训时间安排
20xx年7月底以前完成正式培训对象的遴选,发放入学通知书。成立“陕西名校长的成长研究”总课题组;
20xx年下半年进行国内集中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国内培训将以本省培训机构、国家级培训机构以及先进地区的省级培训机构相结合的形式来进行。国内培训期间,参训校长要根据“陕西名校长的成长研究”总课题组的统一安排,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课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20xx年上半年参训校长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同时进行境外培训(时间为一个月);
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参训校长在导师指导下继续深入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研究论文。在此期间,参训校长要经常与导师联系,讨论课题研究以及论文撰写情况;
20xx年10月,参训校长进行论文答辩;
20xx年底前,根据参训校长的学习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办学实绩等确定培训合格者名单。该名单将在全省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厅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合格者分别授予荣誉称号。
(三)培训导师
“高级研修工程”实行导师负责制。每名参训校长均配备1名指导教师。
培训导师遴选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担负实际指导责任;
2.担任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或长期从事省级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熟悉本领域研究工作的前沿情况,能独立主持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工作;
4.研究领域为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