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治工作方案(3)
时间: 04-01
作者:蒋艳楠
栏目:方案
1.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2.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3.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
4.小网吧主要清查是否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强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5.小餐厅重点整治违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阁楼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等问题及检查设在民宅内的餐厅、酒楼;
6.小影视娱乐厅主要整治安全疏散出口和通道,清查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小影视娱乐厅;
7.综合楼内违章设置幼儿园、少儿培训机构,医院周边违章设置旅馆(出租屋),车站等物流集散地周边违章设置仓库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商住楼内是否违规设置仓库;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9.公众聚集场所内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0.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设置情况;
11.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排查整治重点查处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内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二)在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
(四)未按规定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音视频警报,不能保证火灾发生时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瘫痪,不能正常使用;
(六)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七)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八)营业期间违法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
(九)在建筑物周围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或脱岗;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采取过硬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立即联合执法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面发动,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集中进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社会单位和业主自觉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要大力推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