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搬迁方案(4)
时间: 03-06
作者:梁坤钰
栏目:方案
3、认真做好搬迁后的管理工作。
①区信息办要做好信息网络的重建工作,确保网络畅通。
②机关事务中心要及时做好电话安装协调工作,印制新的电话号码册。同时,要提前做好法检两院旧办公楼、原区国税局申报大厅的水、电、管道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③民营科技产业基地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的事务管理由民营科技产业基地服务中心负责。
④区人大、区政协搬迁新址的事务管理分别由区国土资源局、区计生局负责,水、电费由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结算。
⑤化工区办公楼的事务管理由区政府办负责,法检两院旧办公楼、原区国税局申报大厅的事务管理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篇四:区直机关搬迁方案
为保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及区直有关单位的搬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按照区机关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结合各单位在区综合楼办公用房的分配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组织
为做好搬迁工作,成立“召陵区区直机关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书记 陈喜民
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和耀军
副组长: 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 赵广成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凯杰
区人大副主任 刘传根
区政府副区长 效剑锋
区政协副主席 李永林
区总工会主席 乔 震
成 员: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军领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强
区财政局局长 魏 震
区人事劳动局局长 杜富岭
行政新区管委会主任 娄东海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郭理公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红岩
行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会军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军领兼任,区人大办公室主任王志强、区政府协办主任田建平、区政法委书记崔中领、区财政局副局长马玉林、区行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会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凯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