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搬迁方案(2)

时间: 03-06 作者:梁坤钰 栏目:方案

2、3月上、中旬,完成办公家具的招标。

3、3月下旬,完成江宁校区办公用房的分配,各部门领取钥匙;江宁校区新的办公电话号码的确定;完成空调的招标;招标确定搬家公司。

4、4月中旬办公家具逐步到位;空调安装到位;做好办公电话安装(移机)和网络的准备工作;4月下旬逐步开始搬迁。

以上搬迁时间表,将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作进一步细化和适当调整。

五、搬迁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搬迁过程中,要加强档案管理,做好秘密载体(文件、资料、硬盘等)及内部工作资料的清理、收缴、销毁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凡需销毁、处理的涉密文件、资料等送党委办公室统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2、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各搬迁单位均须按照我校家具、设备管理的规定,对所有家具、设备按照搬迁和报废两类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各单位须将拟报废的设备和家具清单报基建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核,并在搬迁前完成相关手续。

3、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能够继续使用的家具、设备等要物尽其用。

4、各单位、部门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全部搬出所有物品,搬出的房屋应及时负责清理、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原房间所有钥匙,由专人统一向基建后勤处办理移交手续。腾空的办公用房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处置。未经学校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出租或出借办公用房。请各部门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排查,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请于5月1日前进行自查和整改,并书面报纪监审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学校将对隐瞒不报的单位进行追缴和没收违规所得。

5、在搬迁期间,两校区行政楼要安排保卫人员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相关楼宇内,携带大件物品出校必须接受检查。校卫队应加强巡逻,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6、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要确保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篇二:市级机关搬迁方案

市行政管理中心经过几年紧张有序的建设,今年下半年将投入使用,届时市级机关近50个部门迁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办公。现就做好市级机关搬迁、市行政管理中心启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机关搬迁

(一)本次迁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的单位主要是原市府机关大院和墨池坊大院及部分在外的市级行政机关。

(二)市级机关的搬迁,要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做到安全、有序、高效。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搬迁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搬迁的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要成立搬迁小组(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搬迁工作。要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搬迁的各项准备。

(四)搬迁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划拨。

(五)市级机关搬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公用房分配及装修

(一)办公用房分配面积标准。依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xxx]250号)规定,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办公用房按现实职正厅、副厅、正处、副处及科级以下相应标准分配。

(二)办公用房装修及办公用具配备。按照国家计委[xxx]250号文件规定,一般办公室按普通标准装修,领导办公室和其他重要部位按中级标准装修。市四套班子的会议室、公共会议室、接见厅、贵宾休息厅等办公用具统一分期分批配置,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原则上使用原办公用具,确需添置的,由各部门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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