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5)
时间: 03-05
作者:石妹珍
栏目:工作计划
第3学年:继续课题研究,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通过预答辩和答辩。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程(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和非学位课程(选修课)。硕士研究生除完成规定量的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参加规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含学术讲座、读书报告及临床病例讨论等),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学分数计算见《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含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分、教学实践、临床实践、参加学术活动及发表文献综述或学术论文学分)不少于38学分(一般不超过42学分),其中应完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
1、 公共必修课 12 学分(必修学分)
自然辩证法 2.5 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 学分
基础英语或日语 4 学分
医学统计学 2.5 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导论 1.5 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 8~10学分(必修学分,至少3门)
3、专业课 4 学分(必修学分)
4、专业外语 2 学分(必修学分)
5、选修课 6~ 8 学分(选修学分)
6、教学实践/临床实践 2 学分(必修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