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4)

时间: 03-05 作者:石妹珍 栏目:工作计划

2.应设置一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兼任秘书,协助研究生指导小组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进入临床后,各单位和有关学科专业的导师应安排组织相关科室的见习和组织有关临床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一、几点要求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学科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制订出博士生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临床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培养计划应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3.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在集中课程学习结束后的3-6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10个月。开题论证通过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要制定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研究设计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填写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中。

4.各科室要认真组织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工作,并按院研究生中期阶段考核要求进行。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临床能力考核及论文答辩前,必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工作有关的文献综述1篇,还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以上相应的学术论文,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授予博士学位。

(1)未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

(2)未完成临床能力培训考评;

(3)未参加满20次由院和科组织的病例会诊讨论会。

(4)未按时填写《岗位培训考核手册》、《专业学位研究生手册》;

(5)未按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和综述


篇二:医学研究生培养计划

为适应我院攻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确保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同类院校的具体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

一、 培养目标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以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为主,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作风、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和较强的读、写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一般为2~4年。总体安排如下:
    
第1学年:集中上课,完成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在不影响课程学习的情况下,可开始进行科研的前期工作。
    
第2学年:开始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学习。查阅文献,完成综述,开始选题,进行预实验,并于第4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后,提交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实施。基础研究生完成累计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临床研究生完成8~12个月的教学实践和临床实践(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完成课题情况自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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