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11)

时间: 03-05 作者:施佳晖 栏目:方案

三、培训基地

20xx年金堂县阳光工程基地认定,依照省农业厅《关于20xx年四川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主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和报省、市阳光办审核认定为以下四家培训单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金堂县分校、金堂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成都市金锦农业科技中心、金堂县金翼计算机学校。

四、培训专业及任务分解

1、金堂县农广校培训专业任务为:病虫专业防治员200人;畜禽繁殖员50人;畜禽养殖员1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0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10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50人;农民创业40人,共740人。

2、成都市金锦农业科技中心培训专业及任务为:蔬菜园艺工250人;果桑茶园艺工250人;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450人,共950人。

3、金堂县金翼计算机学校培训农民信息员500人。

4、金堂县农机校培训农机操作员100人;农机维修员100人,共200人。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培训时间

20xx年全省阳光工程资金补助按农民创业培训人均补助2500元,其它培训人均补助392元标准下达。按照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不同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成本的差异,实行差别补助。其中:农民创业培训20天,补助2500元/人;病虫专业防治员、农民信息员培训7天,补助402元/人;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培训7天,补助392元/人;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等培训7天,补助382元/人。

培训方式按照农业农村不同生产、服务、管理环节对农民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指导,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材、编印资料、聘请教师、教学耗材、培训、实训场租费、学员生活补助、考察费、交通费、组织宣传费、培训证书等开支。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阳光工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按省、市要求安排落实阳光工程项目配套工作经费。

六、做好培训实施工作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实施,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分类、分专业制定和发布的相应培训规范进行。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内容,保证受训学员人手一本编印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各培训单位在接到培训任务下达后,尽快编制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和实训工作,各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学员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笔试和实践操作考试),并由培训单位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各培训班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要通过学员选举方式,选出班长或小组长,加强学员间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整个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七、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制度

1、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办通过相关网站和媒体向农民公布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政府补贴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并报县阳光办。20xx年12月1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3、实行台帐登记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台账。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报县阳光办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培训台账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帐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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