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10)

时间: 03-05 作者:施佳晖 栏目:方案
  
3、强化监管,提高培训转移实效。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个人;重点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重点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省和地方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暗访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实行曝光和通报;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实行项目季度报告制度,了解督促培训进度;通过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公布各地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培训任务、转移输出人数和学员转移输出地点,由社会广泛监督。
  
4、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在中央、省和地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报送培训动态和经验材料。编发阳光工程培训简报,积极指导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培育品牌,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在带动劳务输出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培育“川妹子”、“川厨”、“川建工”、“川技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劳务品牌。各级政府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转移输出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实现集团化和有序化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培训人员转移输出,强化培训机构在转移输出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劳动力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对接,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安置一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大做强劳务开发产业。


篇五: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xx〕148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农办〔20xx〕1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在省委、省政府新增100亿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下,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短期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创业培训,加快培育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劳动者队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任务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川农业〔20xx〕148号)文件安排,金堂县20xx年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2390人,其中:农民创业培训40人,部、省统一规范专业2350人。我县培训专业为:病虫专业防治员、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员、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信息员、农民创业共十四个专业。

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xx—2015年)》要求,对今年涉及食品安全的阳光工程培训专业,要加入相关法律法规、生产标准、科学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内容。辅助开展农业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科学常识、艾滋病防治、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党员党性培养、农村青年和妇女发展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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