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教师读书计划(2)

时间: 03-04 作者:程菲 栏目:工作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读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系统梳理,要善于发现和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媒体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推动“读书计划”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篇二:齐鲁教师读书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齐鲁教师读书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xx〕10号)部署,为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读书热情,发现和宣传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弘扬教师终身学习、主动发展的职业精神,推动“齐鲁教师读书计划”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委托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主办2013年“齐鲁教师读书计划”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二、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2月

三、征文对象: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

四、文稿要求

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思想性、专业性、研究性、生动性和实践性,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炼,文风朴实;篇幅不超过3000字;文体不限,题目自拟;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否则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格式要求见附件1)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按照教师自愿参加,学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遴选推荐的办法进行初选。请各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于12月20日前将本市入选征文以市为单位上报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秘书处,电子稿及各市汇总表(见附件3)发至xxx。

2.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将于12月底组织各专业委员会专家进行评选。

3.本次征文活动将分学段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额分配见附件2),由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4.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将设立专栏,刊发获奖征文,部分优秀征文推荐在省内教育报刊发表。

其他事宜,可与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联系。联系人:王鑫莉,王凯;联系电话:0531-86401220,86401285。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36号齐鲁师范学院图书馆501室山东省教师教育学会;邮编:250013。
 

篇三:齐鲁教师读书计划

为倡导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热爱读书,终身学习,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和教师队伍发展现状,现将《齐鲁教师读书计划》(鲁教师函[20xx]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读书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读书规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已制定相关活动方案的单位,可根据《齐鲁教师读书计划》的要求对原方案进行调整、充实。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读书计划的组织实施,建立读书计划的组织管理及保障机制,提供经费支持,创造良好条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引导教师开展读书活动。各单位要把读书活动列入教师专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读书计划,并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读书交流活动。

三、今年五月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济南市“名优工程”培养人选中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济教函字[20xx]6号),在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和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实施周期内开展了读书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名优工程”培养人选的引领作用,在制定读书计划时可参考有关活动要求及推荐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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