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计划(8)
时间: 03-04
作者:胡志成
栏目:工作计划
七、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建立了师大师风建设网络,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层层监督网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每学期都要广泛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一次,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干部、教职工发现教师违法犯罪报告制度。学校中凡发现有教师违法犯罪现象的干部、教职工,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建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人保护制度,学校依法保护师德师风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挟私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党纪政纪予以追究。
5、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八、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新津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九、师德师风集中整顿教育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校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整顿教育,通过组织学校法律法规、文件、政策、材料,提高教职工的意识,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领导指出,群众帮,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差距,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十、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上级联系学校负责人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十一、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到每一个教职工人头,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学校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准则、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抓好警示教育。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不准学生进入教师寝室;不准教师在非公共场所给学生做辅导;不准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给教师守寝室;不准学生给教师干私事;不准讽刺、挖苦、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教师参与赌博;不准教师进入色情场所。违者,一律按照教育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责任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特别加强对有犯罪苗头的的教师进行监督教育。学校教职工发现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和《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