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建设计划

时间: 02-26 作者:顾洁玲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学校师德建设计划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和育人水平,结合本校教育的现状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师德建设活动。
     
一. 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和改革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因此,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健全组织,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学校要把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成立教师师德建设领导小组,部署教师师德建设活动。以“现代教育”理念树立起献身教育、教书育人的现代教师的师德观。在师德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定树立起终身从教的职业信念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为主线,有效开展教育活动。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1)、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春市五条禁令》《长春市八个“不准”、七个“严格”》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落实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教师用语“十提倡”等。

“十不准”即:①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②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③不准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④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⑤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⑥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⑦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⑧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⑨不准赌博、酗酒以及说脏话;⑩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

“十提倡”即:①“你真聪明,真能干”;②“你真可爱,真活泼”;③“你还有什么问题?”;④“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⑤“别着急,慢慢说”;⑥“别灰心,再来一次”;⑦“看到你进步,真高兴”;⑧“今天,你做得很好”;⑨“相信你,一定行”;⑩“通过努力你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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