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7)
时间: 03-29
作者:唐浩亭
栏目:方案
篇五:司法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沂安发〔2013〕22号)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伤亡火灾,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从现在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县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和有关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全力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马庆友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今冬明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段常元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251608)。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系统开展以办公场所、电气线路、危险物品、车辆行驶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做好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2013年11月下旬至2014年3月,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元旦、春节等节日特点,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全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力度。二是大力宣传依法运输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加强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值班巡察,严格督促各科室、处、所、中心落实最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三)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消防安保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日常检查、错时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消防安全。
(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是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并把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保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提前谋划,强化措施,严密部署,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稳定。二是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举行消防演练,补充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同时,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明确分工,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火灾多发“点”,认真研究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