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作方案(4)

时间: 03-28 作者:杜星 栏目:方案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办、城建办、农办牵头,分别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村(居)社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12日–5月23日

按照区5月11日召开的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居)社负责人召开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指导各村(居)社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在5月16日–5月23日开展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周活动,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8月31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社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街道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整治行动牵涉了本街道的所有村(居)社,任务繁重。各村(居)社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街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社、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街道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社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居)社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各村(居)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居)社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居)社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社,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街道、村(居)社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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