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行动方案(2)

时间: 03-28 作者:严孝鑫 栏目:方案

(3)严厉查处“瘦肉精”肉、劣质食用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监督,依法查处不按规定索证索票、不按要求记录采购台帐信息行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采购的鲜肉要来自定点屠宰单位,要有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合格证号,肉制品要有检验合格证明。发现来路不明的肉品和肉制品,无标识标签食用油,一律暂控,追踪来源,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一律依法查处,严防使用“瘦肉精”肉、私屠滥肉、病害肉和劣质食用油、“地沟油”。

(4)从重查处污染食品行为。大力整治餐用具不清洗消毒行为,对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欠缺、不按规程清洗消毒、清洗消毒不彻底,不从正规渠道购买集中消毒餐具、不按批次索取消毒合格证明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严防食源性疾病。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力度,对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带病制作加工食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交叉污染。

3.加强重点食品监督抽检。

针对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中,对可疑食品、问题食品、来历不明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食品加工饮用水、早餐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用油、面粉、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大宗食品。对监督抽检结果,要及时有效应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整治效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 (3月15日前)

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餐饮安全“护校行动”,并对各类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底,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集中整治、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针对排查摸底的情况和具体问题,按照方案要求,整合监管力量,对全市供餐学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对抽查学校进行排名,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各防保站自行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从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对学校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成果,总结督查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坚持治理和巩固并进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各被抽查学校,须在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康市食药监局与市教育局上报整改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工作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落实,明确整治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整治重点,市餐监所及各防保站具体实施辖区内春季餐饮安全“护校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专项工作。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市教育局。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多管齐下整治突出问题。

(三)广泛发动群众,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护校行动”的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共同维护餐饮安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成效,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情节恶劣、严重阻挠执法检查的行为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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