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行动方案

时间: 03-28 作者:严孝鑫 栏目:方案

篇一:护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南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康市教育局决定在20xx年春季开学期间,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护校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园及周边餐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和违法制作加工食品行为,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单位:向学生供餐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含民办)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类食品摊贩等。

(二)重点内容:

1、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1)经营许可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证照或经审批、备案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超能力经营、扩大核定供餐数量范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设计、施工是否经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指导。

(2)场所设施方面:重点检查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功能分区、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要、正常运行;是否有有效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

(3)人员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晨检制度;采购验收、制作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熟悉岗位职责。

(4)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协议、留存证件,台帐记录是否规范。

(5)原料采购方面: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采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在库食品标识标签是否合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保质期限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6)加工制作方面:重点检查食品是否烧熟煮透,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用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的行为;是否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豆浆;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加工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加工后的食品存放超过2小时后,是否经过重新加热再销售。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清查无证经营行为。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擅自改变经营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供餐。对校园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未经备案同意的餐饮类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并通报当地政府。

(2)严厉打击“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行为。以自制面点、自制糕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为重点,严厉打击在食品制作加工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加大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法添加的,一律按最高限处罚,一律吊销许可,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政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加强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监督,严查来历不明食品、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对问题食品在查处的同时,及时追查来源,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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